⒈ 參見:負屈啣冤,負屈銜冤。
⒈ 遭受冤屈。見“負屈啣冤”。
引宋 羅燁 《醉翁談錄·小說開辟》:“説忠臣負屈啣寃,鐵心腸也須下淚。”
元 無名氏 《合同文字》第三折:“可憐 劉安住 負屈啣寃,須不是 李社長 教唆為務。”
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九回:“你看若是負屈啣寃,被人害了,托夢與我,兄弟替你報寃雪恨。”
亦作“負屈銜寃”、“負屈含寃” 元 武漢臣 《生金閣》第三折:“你有甚么負屈銜寃的事,你且回城隍廟中去,到晚間我與你作主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八回:“林沖 告道:‘恩相明鏡,念 林沖 負屈銜寃。小人雖是粗鹵的軍漢,頗識些法度,如何敢擅入節堂?’”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五回:“我見父親負屈含寃,都因我的婚姻而起,我從那日便打了個終身守志永遠不出閨門的主意。”
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二六章:“按院根據片面之辭,上疏彈劾,將弟革去舉人,下入獄中。弟負屈含冤,百口莫辯。”
⒈ 蒙受冤屈,無處申訴。元·關漢卿也作「銜冤負屈」。
引《竇娥冤·第三折》:「這都是我做竇娥的沒時沒運,不明不暗,負屈銜冤。」
《水滸傳·第八回》:「林沖告道:『恩相明鏡,念林沖負屈銜冤。小人雖是麤鹵的軍漢,頗識些法度,如何敢擅入節堂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