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惰民。封建社會中最受岐視的一部分平民。明編戶籍,稱惰民為丐戶,清雍正元年始廢除丐戶的“丐籍”,與平民同列。
⒈ 即惰民。封建社會中最受岐視的一部分平民。 明 編戶籍,稱惰民為丐戶, 清 雍正 元年始廢除丐戶的“丐籍”,與平民同列。參見“惰民”。
引明 徐渭 《會稽縣志諸論》:“丐以戶稱,不知其所始。”
自注:“籍曰:丐戶即有產,不得充糧里正長,亦禁其學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風俗·丐戶》:“今 浙 東有丐戶者,俗名大貧。其人非丐,亦非必貧也。或云:本名惰民,訛為此稱,其人在里巷間任猥下雜役,主辦吉兇及牙儈之屬……即積鏹巨萬,禁不得納貲為官吏。”
清 錢謙益 《石義士哀詞》:“蒙古 分民為十戶,所謂丐戶者, 吳 人至今猶賤之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貨志一》:“﹝ 雍正 元年﹞并諭 浙江 之惰民, 蘇州 之丐戶,操業與樂籍無異,亦削除其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