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另擇墓地安葬。
⒈ 另擇墓地安葬。
引《儀禮·喪服》:“改葬,緦。”
鄭玄 注:“言改葬者,明棺物毀敗,改設之,如葬時也。”
《南史·袁顗傳》:“明帝 忿 顗(袁顗 )違叛,流尸於 江,弟子 彖 收瘞於 石頭 后岡。 后廢帝 即位,方得改葬。”
清 趙翼 《陔馀叢考·改葬》:“改葬起於 文王 也。然古人改葬,葢出於不得已……后世以遷就風水,輕動祖宗之體魄,謬矣。”
魯迅 《南腔北調集·又論“第三種人”》:“法國 的文藝家,這樣的仗義執言的舉動是常有的:較遠,則如 左拉 為 德來孚斯 打不平, 法朗士 當 左拉 改葬時候的講演。”
⒈ 放棄原先已安葬的墓地,而遷葬于別處。
引《左傳·隱公元年》:「冬,十月,庚申,改葬惠公,公弗臨,故不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