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成批運送大宗貨物。每批以若干車或船為一組,分若干組,一組稱一綱,謂之“綱運”。其法始于唐劉晏。北宋、元代運鹽也用綱運。
⒉ 借指運輸隊伍。
⒈ 成批運送大宗貨物。每批以若干車或船為一組,分若干組,一組稱一綱,謂之“綱運”。其法始于 唐 劉晏。北宋、元 代運鹽也用綱運。參閱《新唐書·食貨志三》。
引宋 葉適 《上光宗皇帝札子》:“御前之軍,屯駐四處,鑄兵買馬,截撥綱運。”
《宋史·徽宗紀四》:“辛酉,罷 蘇、杭州 造作局及御前綱運。”
《宋史·食貨志上三》:“﹝ 建炎 ﹞二年,詔二 廣、湖南北、江 東 西 綱運輸送 江寧府。”
⒉ 借指運輸隊伍。
引《元典章·戶部七·押運》:“福建 等處運海外諸番進呈寳物諸色綱運,自有長押官將引庫官、庫子人等親行管押。”
⒈ 自唐代起,轉運大宗貨物,分批啟行,每批的車輛船只計數編號,名為一綱,故稱為「綱運」。
引《宋史·卷二二·徽宗本紀四》:「辛酉,罷蘇、杭州造作局及御前綱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