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到集市上去做買賣或玩耍。
例咱們明天一塊兒去趕集。
英go to market; go to a fair;
⒈ 鄉僻之地,貿易有定期。及期,買者賣者從四方前來,集于一定的地點買賣,俗稱“趕集”。
引明 謝肇淛 《五雜俎·地部一》:“嶺 南之市謂之虛…… 山 東人謂之集。每集則百貨俱陳,四遠競湊,大至騾、馬、牛、羊、奴婢、妻子,小至斗粟、尺布,必於其日聚焉,謂之‘趕集’。”
清 劉書年 《沂水桑麻話》:“沂邑 集場甚多,著名者三十餘處,尚有義集、小集不計其數,通工易事,莫便於趕集。”
《老殘游記》第十九回:“每月三八大集,幾十里的人都去趕集。”
知俠 《鐵道游擊隊》第四章:“齊村 是 棗莊 西邊八里路的一個大鎮子,今天逢大集,四鄉的莊稼人都到這里趕集。”
⒈ 在偏遠地區,買賣貨物有一定地點、日期,到時商販、居民都趕往交易,稱為「趕集」。
引《老殘游記·第一九回》:「每月三八大集,幾十里的人都去趕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