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秋時,魯莊公愛大夫黨氏的女兒孟任,答應娶她為夫人。孟任于是“割臂盟公”見《左傳·莊公三十二年》。后因稱男女相愛,私下訂立婚約為“割臂盟”。
⒉ 指莊重的盟誓。
⒈ 春秋 時, 魯莊公 愛大夫 黨氏 的女兒 孟任,答應娶她為夫人。 孟任 于是“割臂盟公”見《左傳·莊公三十二年》。后因稱男女相愛,私下訂立婚約為“割臂盟”。
引《花月痕》第五二回:“漫只説鴛鴦交頸,好與你割臂同盟。”
⒉ 指莊重的盟誓。
引《新唐書·李嗣業傳》:“與諸將割臂盟,曰:‘所過郡縣,秋毫不可犯。’”
⒈ 比喻男女相愛,私訂婚約。參見「割臂盟公」條。
例如:「那對情侶訂下割臂盟,以示永不變心。」
⒉ 莊重的盟誓。
引《新唐書·卷一三八·李嗣業傳》:「與諸將割臂盟曰:『所過郡縣,秋毫不可犯。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