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給予”。
⒉ 使對方有所得。
⒈ 亦作“給予”。使對方有所得。
引《后漢書·章帝紀》:“今肥田尚多,未有墾闢。其悉以賦貧民,給與糧種,務盡地力,勿令游手。”
唐 韓愈 《順宗實錄二》:“又 貞元 中要乳母皆令選寺觀婢以充之,而給與其直。”
清 李漁 《奈何天·籌餉》:“這等請問邊上的米價,貴賤何如?若有銀子給與邊軍,他還買得出么?”
魯迅 《且介亭雜文·拿來主義》:“尼采 就自詡過他是太陽,光熱無窮,只是給與,不想取得。”
曹禺 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早年結婚,身體孱弱,小地方看去,他絕頂聰明,然而他給予人的卻是那么一種沉滯的懶怠之感。”
⒈ 拿東西給別人。
例如:「給與獎狀」、「給與救濟」。
近付與 賦予 授予
反取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