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我國古代記錄樂譜的工具。由音高符號、調名符號、節奏符號和補充符號組成。晩唐時已出現,宋時稱為“半字燕樂譜”,并以之與十二律相配。這種記譜形式隨音樂的發展和不同地區、不同樂種的具體運用,在各種符號的寫法上有很大的差別。明中葉后,隨著昆腔的流行,逐漸形成一種常式。
⒈ 我國古代記錄樂譜的工具。由音高符號、調名符號、節奏符號和補充符號組成。晚 唐 時已出現, 宋 時稱為“半字讌樂譜”,并以之與十二律相配。這種記譜形式隨音樂的發展和不同地區、不同樂種的具體運用,在各種符號的寫法上有很大的差別。 明 中葉后,隨著昆腔的流行,逐漸形成一種常式。
⒈ 一種中國記錄樂譜的方法。約產生于隋唐時代,由管樂器的指法記號逐漸演變而來。常見者用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合、四、乙,依次記寫七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