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由國庫或國家銀行發行的一種短期債券。主要用以滿足一時的財政需要。解放前,北洋軍閥政府和國民黨政府都曾大量發行。解放后,于1981年開始發行,它可以作為國內貼現證券,但不能用于購買商品;發行對象為國營和集體企業、企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、機關、團體、部隊、事業單位和農村富裕的社隊,以及城鄉人民個人。
⒈ 由國庫或國家銀行發行的一種短期債券。主要用以滿足一時的財政需要。解放前,北洋軍閥政府和國民黨政府都曾大量發行。解放后,于1981年開始發行,它可以作為國內貼現證券,但不能用于購買商品;發行對象為國營和集體企業、企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、機關、團體、部隊、事業單位和農村富裕的社隊,以及城鄉人民個人。
⒈ 中央政府發行的短期有價證券。通常發行的目的分為二種,一為收支不能配合,而以國庫為擔保發行;二為調節市場短期資金的松緊,以穩定金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