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借公家的名義或力量謀取私人的利益。亦作:假公營私。
⒈ 借公家的名義或力量謀取私人的利益。 《朱子語類》卷一三六:“太宗(唐太宗 )誅 建成 比於 周公 誅 管 蔡,只消以公私斷之。
引周公 全是以 周 家天下為心, 太宗 則假公義以濟私欲者也。”
元 無名氏 《陳州糶米》第一折:“他假公濟私,我怎肯和他干罷了也呵!”
明 董傳策 《論嚴嵩欺君誤國疏》:“他如筑堡修城之費, 嵩 皆假公濟私,而獻諂者又甘為侵潤。”
《清史稿·兵志四》:“於是幫辦人員假公濟私,百端紛擾。”
茅盾 《動搖》二:“攻擊我的 倪甫庭,去年私賣 日 貨,被我查出,扣留他三包糖,以此恨我,今天他假公濟私,來搗亂來了?!?br />亦作“假公營私”。 《元典章·禮部一·進表》:“照得近年以來,在外諸司不詳站赤生受指,以進表為由,假公營私,濫行給驛?!?br />清 朱克敬 《瞑庵雜識》卷一:“何謂‘摘疵’,求言既切,則言者必多,言之既多,則豈能盡善,甚而假公營私,飾詞希進,未俗之弊,何所不有?!?br />臧克家 《裁員》詩:“應該先從他們開刀:瀆職,貪污,假公營私,忘了公仆的身份?!?/span>
⒈ 假借公家的名義以謀取個人私利。
引元·無名氏《陳州糶米·第一折》:「這是朝廷救民的德意,他假公濟私,我怎肯和他干罷了也呵!」
《清史稿·卷一三三·兵志四》:「于是幫辦人員假公濟私,百端紛擾?!?/span>
近營私舞弊
反大公無私 廉潔奉公 公事公辦 毀家紓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