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體察實情而原諒。
例禮儀不周,務乞怨預以鑒原。
英pardon;
⒈ 亦作“鑒原”。鑒察原諒。
引《宦海》第三回:“金方伯 聽了,不懂 李中丞 是什么意思,心上十分不悅,便道:請大帥鑒原。”魯迅 《書信集·致曹靖華》:“有些地方還得改的隱晦一點,這可由弟動筆,希兄鑒原。”魯迅 《書信集·致劉隨》:“其中僭改了幾處,希鑒原為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