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稱奴仆的女兒為婢者。
⒈ 舊時稱奴仆的女兒為婢者。參見“家生”。
引南朝 宋 劉敬叔 《異苑》卷六:“廬陵 人 郭慶之,有家生婢,名 採薇,年少有美色?!?br />亦作“家生婢子”。 晉 干寶 《搜神記》卷十九:“都尉令長,并共患之。然氣厲不息。共請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養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。蛇出,吞嚙之?!?/span>
⒈ 奴仆之女仍服役為婢者。
引晉·干寶《搜神記·卷一九》:「共請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養之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