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對犯錯誤者的一種處分。
例他受到了警告處分。
英warning;
⒉ 告誡,使警惕。
例警告青年人離開。
英warn;
⒈ 告誡,使警覺。
引前蜀 杜光庭 《司徒青城山醮詞》:“恐臣過咎所招,仙岳降異常之兆;災蒙所襲,神峯垂警告之祥。”
宋 葉適 《與交代啟》:“智者之后,利而易循;拙者之初,鈍而難習。或可施於警告,愿勿棄於疏庸。”
周而復 《上海的早晨》第一部三:“‘小聲點’。他生怕讓人聽去,警告地說:‘隔墻有耳。’”
⒉ 對有錯誤或不正當行為的人、團體、國家提出告誡,使認識所應負的責任。
引魯迅 《且介亭雜文·阿金》:“這種擾動,我的警告是毫無效驗的,她們連看也不對我看一看。”
王西彥 《古城的憂郁·災禍》:“警告是早就來過的,叫他自動停刊,他沒有依從。”
魏巍 《東方》第六部第六章:“廣播員當即向這個破壞陣地聯歡的 美國 軍官提出警告。”
⒊ 紀律處分的一種。
引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第七章第三九條:“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:警告、嚴重警告、撤銷黨內職務和向黨外組織建議撤銷黨外職務、留黨察看、開除黨籍。”
⒈ 使人警覺的告誡。
引《宋史·卷二八五·賈昌朝傳》:「近年寺觀屢災,此殆天示警告,可勿繕治,以示畏天愛人之意。」
⒉ 一種對犯錯者的處分。
例如:「他屢次曠課,已遭訓導長記乙次警告。」
英語to warn, to admonish
德語Abmahnung (S)?, Ermahnung (S)?, ernster Appell (S)?, Verwarnung (S)?, Warnung (S)?, ermahnen, abmahnen (V)?, vorwarnen, verwarnen, warnen (V)?, Behutsamkeit (S)?, Beschimpfung (S)?, Einspruch (S)?
法語avertissement, averti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