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禁止與勉勵。
引《列子·楊朱》:“而美厚復不可常猒足,聲色不可常翫聞,乃復為刑賞之所禁勸,名法之所進退。”《魏書·釋老志》:“永平 元年秋,詔曰:緇素既殊,法律亦異,故道教彰於玄顯,禁勸各有所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