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名。秦漢為加官,晉以后為正官。明代給事中分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輔助皇帝處理政務,并監察六部,糾彈官吏。
例給事中戴鳳翔。——清·張廷玉《明史》
英name in ancient;
⒉ 又。
例給事中鐘宇淳。
⒈ 官名。 秦 漢 為列侯、將軍、謁者等的加官。侍從皇帝左右,備顧問應對,參議政事,因執事于殿中,故名。 魏 或為加官,或為正官。 晉 代始為正官。 隋 唐 以后為門下省之要職,掌駁正政令之違失。 元 以后廢門下省而設給事中。 明 制分設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給事中掌侍從規諫,稽察六部之弊誤,有駁正制敕違失之權。 清 代隸屬都察院,與御史同為諫官,故又稱給諫。省稱給事。
⒈ 職官名。秦、漢時,無論何等官職,若加上給事中之銜稱,即可出入宮庭,常侍帝王左右。魏晉時始為正官。隋代給事中一度改稱為「給事郎」。唐、宋以來,居門下省之要職,掌侍從規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