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爵位。
⒈ 即爵位。參見“爵位”。
引《禮記·表記》:“其賞罸用爵列,親而不尊?!?br />《管子·四時(shí)》:“一政曰,論幼孤,舍有罪。二政曰,賦爵列,授祿位。”尹知章 注:“列,次也?!?br />《韓詩外傳》卷三:“頒其爵列、等級(jí)、田疇,以賞羣臣。”宋 曾鞏 《代皇子延安郡王謝皇太后表》:“詎意仁恩,更崇命秩;抗等威於元宰,躋爵列於真王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