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放炮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督撫·李見羅中丞》:“李 每日放衙二次,通接賓客,收發(fā)文書,但不鼓吹舉砲。”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督撫·列營(yíng)舉炮》:“近年中外備兵使者,早、晚堂俱舉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