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糾正錯誤。
引清 阮元 《小滄浪筆談·山左金石志序》:“若夫匡謬正譌,仍有望于博雅君子。”清 馮桂芬 《重刻段氏<說文解字注>序》:“鈕 氏 樹玉 段 注訂 徐 氏 承慶段 注,匡謬至勒為專書。”
⒈ 矯正錯誤。
例如:「張先生的見解對于匡謬正訛,具有卓越的貢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