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·江南省和江西省的合稱。地轄江蘇、安徽、江西三省。
⒈ 清 江南省 和 江西省 的合稱。地轄 江蘇、安徽、江西 三省。
引《清會典·戶部·尚書侍郎職掌二》:“山東省 之南為 兩江,其省三:曰 江南 之 江蘇,曰 江南 之 安徽,曰 江西。”魯迅 《朝花夕拾·瑣記》:“這也無怪,這學堂的設立,原是因為兩江總督(大約是 劉坤一 罷)聽到 青龍山 的煤礦出息好,所以開手的。”
⒈ 清代對江南和江西兩省的合稱。其地域包括今之江蘇、安徽、江西三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