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代于垂拱二年(一說垂拱元年)始于廟堂置匭(意見箱),收納臣下意見書,以申天下之冤滯,達萬人之情狀。由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中書舍人等人為理匭使,負責處理其事。
⒈ 唐 代于 垂拱 二年(一說 垂拱 元年)始于廟堂置匭(意見箱),收納臣下意見書,以申天下之冤滯,達萬人之情狀。由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中書舍人等人為理匭使,負責處理其事。 《新唐書·百官志二》:“﹝ 武后 垂拱 二年﹞以諫議大夫、補闕、拾遺一人充使,知匭事;御史中丞、侍御史一人,為理匭使…… 寶應 元年,命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,以給事中、中書舍人為理匭使。參見“匭院”。
引建中 二年,以御史中丞為理匭使,諫議大夫一人為知匭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