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戰國策·秦策一》:“楚人有兩妻者,人誂其長者,長者詈之;誂其少者,少者報之。居無幾何,有兩妻者死,客謂誂者曰:'汝取長者乎?少者乎?'曰:'取長者。'客曰:'長者詈汝,少者報汝,汝何為取長者?'曰:'居彼人之所,則欲其報我也;為我妻,則欲其為我詈人也。'”后以“鄰女詈人”喻各為其主。
⒈ 后以“鄰女詈人”喻各為其主。
引《戰國策·秦策一》:“楚 人有兩妻者,人誂其長者,長者詈之;誂其少者,少者報之。居無幾何,有兩妻者死,客謂誂者曰:‘汝取長者乎?少者乎?’曰:‘取長者。’客曰:‘長者詈汝,少者報汝,汝何為取長者?’曰:‘居彼人之所,則欲其報我也;為我妻,則欲其為我詈人也。’”
清 邵長蘅 《閻典史傳》:“夫 跖 犬吠 堯,鄰女詈人,彼固各為其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