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巡察搜捕。
引《資治通鑒·唐肅宗乾元二年》:“思明 多遣壯士竊官軍裝號,督趣運者,責其稽緩,妄殺戮人,運者駭懼;舟車所聚,則密縱火焚之;往復聚散,自相辨識,而官軍邏捕不能察也。”宋 葉適 《醉樂亭記》:“貪胥所窺,暴令繩之,必邏捕以酒,奪其笑語,械縛撻擊,破產納錢,不如是,榷利不數倍。”宋 蔡絛 《鐵圍山叢談》卷四:“語未已,即有黑衣數十百人繼來,共坐於堂,命左右邏捕男女,無少長,悉以挺敲殺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