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因生活所迫而出賣自己的兒女。
引《石點頭·盧夢仙江上尋妻》:“況且如此荒年,那家不賣男鬻女來度命。”《石點頭·王本立天涯求父》:“莫説鷄犬不留,那怕你賣男鬻女,總是有田產的人,少不得直弄得燈盡油乾。”亦作“賣兒鬻女”。 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三六章:“洛陽 饑民賣兒鬻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