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當面懇求。
引明 郎瑛 《七修類稿·國事七·英宗復位實錄》:“學士 商輅 主筆,請復立 茂陵。本具,十六日進待,十七日面懇時,閣下召 石亨 會本?!?br />盛宣懷 《致趙劍秋函》:“并乞鼎力再賜面懇 泗州 及農商、內務兩總長,迅速辦理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