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比喻得不償失或使用不當。語出漢揚雄《太玄·唐》:“明珠彈于飛肉,其得不復。測曰:明珠彈肉,費不當也?!狈锻ⅲ骸帮w肉,禽鳥也?!蹦铣涸邸督饦亲印ち⒀韵隆罚骸包S金滿笥,不以投;明珠徑寸,豈勞彈雀?!?/p>
⒈ 比喻得不償失或使用不當。
引語出 漢 揚雄 《太玄·唐》:“明珠彈于飛肉,其得不復。測曰:明珠彈肉,費不當也?!?br />范望 注:“飛肉,禽鳥也?!?br />南朝 梁元帝 《金樓子·立言下》:“黃金滿笥,不以投龜;明珠徑寸,豈勞彈雀?!?br />《封神演義》第十三回:“道兄,好好把 哪吒 叫他出來見我,還是好面相看,萬事俱息;若道兄隱護,只恐明珠彈雀,反為不美?!?br />清 嬴宗季女 《六月霜·前提》:“彩鳳隨鴉,明珠彈雀,樂府凄涼詠采蕪。”
⒈ 明珠,夜明珠。明珠彈雀指用夜明珠當彈丸射鳥雀。語本漢·揚雄后比喻得不償失。宋·邵伯溫。
引《太玄經·卷四·乂卦》:「上九。明珠彈于飛肉,其得不復?!?br />《聞見前錄·卷六》:「將明珠而彈雀,所得者少,所失者多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