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天干分納于八卦。即干納甲壬,坤納乙癸,震納庚,巽納辛,坎納戊,離納己,艮納丙,兌納丁。相傳出于《京氏易傳》,后代卜筮家以干支與卦爻,五行、五方相配,本此。
⒉ 襖子。
⒈ 謂天干分納于八卦。即乾納甲壬,坤納乙癸,震納庚,巽納辛,坎納戊,離納己,艮納丙,兌納丁。相傳出于《京氏易傳》,后代卜筮家以干支與卦爻,五行、五方相配,本此。
引宋 沉括 《夢溪筆談·象數一》:“《易》有納甲之法,未知起於何時,予嘗攷之,可以推見天地胎育之理。乾納甲壬,坤納乙癸者,上下包之也,震巽坎離艮兌,納庚辛戊己丙丁者,六子生於乾坤之包中,如物之處胎甲者?!?br />清 惲敬 《答姚秋農書》:“漢 人納甲之説,以月之升降方位配八卦,雖可比附,乃術家之一端,假《易》以傳,不知卦氣之自然。”
康有為 《<日本雜事詩>序》:“而《易》説、卦氣、納甲、消息、升降詳焉?!?/span>
⒉ 襖子。
引元 秦簡夫 《趙禮讓肥》第一折:“我則見他番穿著綿納甲,斜被著一片破背褡。”
⒈ 襖子。
引元·秦?夫《趙禮讓肥·第一折》:「我則見他番穿著綿納甲,斜披著一片破背褡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