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獻女于天子、諸侯等。
引《禮記·曲禮下》:“納女於天子,曰備百姓;於國君,曰備酒漿;於大夫,曰備埽灑。”清 顧炎武 《日知錄·雜事》:“古之士大夫以納女后宮為恥,今人則以為榮矣?!?/span>
⒈ 致女于君王。
引《禮記·曲禮下》:「納女,于天子曰『備百姓』;于國君曰『備酒漿』;于大夫曰『備掃灑』。」清·顧炎武《日知錄·卷一七·納女》:「古之士大夫以納女后宮為恥,今人則以為榮矣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