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“難蔭”。
⒈ 亦作“難蔭”。 清 制,凡文武官員因公殉職,則錄用其子,謂之“難廕”。
引清 錢泳 《履園叢話·耆舊·雪樵總戎》:“﹝ 陳廣寧 ﹞少讀書,能詩, 乾隆 五十二年,得其從父 圣傳 難蔭,世襲云騎尉。”
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綠營定世爵》:“國初定制,凡旗員陣亡者,廕以世爵; 漢 員猶沿 明 制,惟廕以難廕,官及其身而已。”
⒈ 古代官員因公殉職,則賜其子嗣官職,稱為「難蔭」。
引《清會典·卷一四四·吏部·蔭敘》:「乾隆四十三年議準,原任刑部福建司主事王日杏,前于乾隆三十八年川省軍營陣亡,給予其子難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