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男女相愛訂立的婚約。
⒈ 男女相愛訂立的婚約。參見“嚙臂”。
引清 沉起鳳 《諧鐸·孟婆莊》:“妹 玉蕊,與里中 葛生 有嚙臂盟。”
柳亞子 《玉嬌曲為鈍根賦》:“后約難留嚙臂盟,五湖天際若為情。”
⒉ 齧臂盟:咬臂出血為誓,表示誠信。
引《史記·孫子吳起列傳》:“鄉黨笑之, 吳起 殺其謗己者三十餘人,而東出 衞 郭門。與其母訣,嚙臂而盟曰:‘ 起 不為卿相,不復入 衞。’”
亦省作“嚙臂”。 《北史·儒林傳下·王孝籍》:“嚙臂為期,前途逾邈,倚閭之望,朝夕傾對。”
唐 杜甫 《三絕句》之二:“自説二女嚙臂時,迴頭卻向 秦 云哭。”
仇兆鰲 注:“《世説》:趙飛燕 妹弟少貧微,及 飛燕 見召,與女弟嚙臂而別。”
清 紀昀 《閱微草堂筆記·槐西雜志二》:“其姑賣諸販鬻婦女者。與其夫相抱泣徹夜,嚙臂為誌而別。夫念之不置。”
⒈ 咬臂出血以表示堅定的決心或極為誠信的盟約。語本后用以指男女私訂的婚約。
引《史記·卷六五·孫子吳起傳》:「吳起殺其謗己者三十余人,而東出衛郭門。與其母訣,嚙臂而盟曰:『起不為卿相,不復入衛!』」
例如:「他們雖曾有過嚙臂盟,但因戰亂而分離,始終無法結成連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