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陰陽家以丁為火,以壬為水。丁為陽中之陰,壬為陰中之陽。以丁女而為婦于壬,則水火相合,謂之“女丁婦壬”。
引唐 韓愈 《陸渾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韻》:“火行於冬古所存,我如禁之絶其飱,女丁婦壬傳世婚,一朝結(jié)讎奈后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