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處決犯人時,把重罪的犯人、暫緩執行死刑的犯人和即將處決的犯人一起綁赴刑場,借以逼出口供或迫使投降。
英be taken to be executed with other prisoners only for intimidation;
⒈ 把不夠死刑或暫緩執行死刑的犯人跟立即處決的犯人一起綁赴刑場,以便用恐怖的場面逼使就范或說出口供。
引巴金 《等著,盼著--懷念陳同生同志》:“他在敵人的監牢里度過了難忘的歲月,嚴刑拷問和刑場陪綁都不曾使他低頭屈服。”
張書紳 《正氣歌》:“原來她是被帶來陪綁的。企圖以此威嚇這個堅貞不屈的共產黨員。”
⒉ 比喻硬逼著他人和自己同做一件事。
引老舍 《四世同堂》二八:“怎這么胡涂呢!你跑就跑你的得了,為什么偏偏要我老二陪綁呢!”
⒈ 古時處決人的時候,把囚犯和應處決的人一同綁至刑場,用來警惕囚犯,稱為「陪綁」。
例如:「經過這次陪綁,他嚇壞了。」
⒉ 引申為隨同受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