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賠貼花費。
⒉ 猶賠款。
引《水滸傳》第一〇三回:“如是月餘,被 張管營 或五棒,或十棒,或二十,或三十,前前后后,總計打了三百餘棒,將兩腿都打爛了,把 龔端 送的五十兩銀子,賠費得罄盡。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一:“光陰捻指,不覺賠費五六年,家道蕭索,衣食不足。”
引《清史稿·邦交志六》:“初, 日 人志在 朝鮮,至是并欲 中國 割地賠費,指索 臺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