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背向洛陽。陪,通“倍”。
⒉ 即陪都。
⒈ 背向 洛陽。陪,通“倍”。《晉書·潘岳傳》作“背京”。
引《文選·張衡<南都賦>》:“陪京之南,居 漢 之陽。”
李善 注:“京謂 洛陽 也。”
晉 潘岳 《閑居賦》:“陪京泝 伊,面郊后市。”
⒉ 即陪都。參見“陪都”。
引宋 梅堯臣 《依韻和王中丞憶評州西湖》:“拍岸千尋水,陪京第一州,艷光落日改,明月與人留。”
宋 文天祥 《建康》詩:“山勢猶盤礴,江流已變更。 金陵 古會府,南渡舊陪京。”
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盛京五部》:“章皇帝 初定 北京,盛京 設昂邦章京一員,及駐防官員兵丁若干,以為陪京保障,時未遑設文吏。”
⒈ 首都以外,另建的第二國都。
引《文選·張衡·南都賦》:「陪京之南,居漢之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