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按照皇帝旨意批發的奏本。
⒉ 加有批語的著作本子。
引《清會典·內閣·學士職掌》:“得旨則批本,乃發於六科。”原注:“每日進本,或照擬,或另降諭旨,或於原籤內奉硃筆改定,及雙籤三籤四籤,奉旨應用何籤,由批本處翰林中書等批寫 清 字, 漢 學士批寫 漢 字,皆以朱書。 清漢 字批寫后為紅本,六科給事中赴閣恭領,隨傳鈔於各衙門。”
引清 惲敬 《答來卿書》:“來書需批本 韓 文,知有事於古文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