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三十斤為一鈞,千鈞即三萬斤。常用來形容器物之重或力量之大。
⒈ 三十斤為一鈞,千鈞即三萬斤。常用來形容器物之重或力量之大。
引《商君書·錯法》:“烏獲 舉千鈞之重,而不能以多力易人。”
宋 楊億 《咸平六年二月十八日紀事二十二韻》:“千鈞寧覺重,七札豈曾妨。”
魏巍 《東方》第四部第二章:“這念頭一起,就是千鈞之力也收它不住。”
⒈ 鈞,古時秤量的單位,一鈞等于三十斤。千鈞形容非常重。
引《淮南子·主術》:「夫乘眾人之智,則無不任也。用眾人之力,則無不勝也。千鈞之重,烏獲不能舉也?」
《文選·左思·詠史詩八首之六》:「賤者雖自賤,重之若千鈞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