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遷移靈柩,易地埋葬。
英rebury;
⒈ 亦作“遷塟”。特指成人鰥寡者生時非夫婦,死后遷往一處埋葬,算合婚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:“禁遷葬者與嫁殤者?!?br />鄭玄 注:“遷葬,謂生時非夫婦,死既葬,遷之,使相從也?!?br />后謂把靈柩從原來的葬地遷移到另一地方埋葬。 北魏 無名氏 《魏故假節督齊州諸軍事輔國將軍齊州刺史高公墓志銘》:“粵 元象 二年十月十七日,遷塟於故鄉司徒公之塋?!?br />《元典章·吏部五·假故》:“擬得職官奔喪遷葬,人子大故,今既以人倫重事,許給假限?!?br />《禪真逸史》第二一回:“時值十二月十九日庚申日,正合通書臘底庚申,一切修造、遷葬、祭祀、求神俱吉?!?br />清 俞樾 《春在堂隨筆》卷六:“收其全家之尸,即典史署中掘地而瘞之,將徐謀遷葬?!?br />李劼人 《大波》第二部第三章:“又想到為人遷葬祖墳,那責任多大!”
⒈ 遷移靈柩而改葬。
引《薛仁貴征遼事略》:「父母在淺土,未曾遷葬,孝服在身,遠父母墳所,乃大不稱心也!」
《三國演義·第一〇回》:「又下令追尋董卓尸首,獲得些零碎皮骨,以香木雕成形體,安湊停當,大設祭祀,用王者衣冠棺槨,選擇吉日,遷葬郿塢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