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于法律正文以外,另行請示或比附他例判案。
引《漢書·刑法志》:“律令繁多,百有餘萬言,奇請它比,日以益滋。”顏師古 注:“奇請,謂常文之外,主者別有所請,以定罪也;它比,謂引它類以比附之,稍增律條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