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審理。
⒉ 猶查核。
引宋 孔平仲 《孔氏談苑》卷二:“葉康直 為轉運使,以糧草不辦……明日早,札子至, 葉康直 枷項送 渭州 取勘?!?br />《續資治通鑒·宋哲宗紹圣四年》:“帝以 張天説 所進書立意狂妄,詆訕先帝,送 開封府 取勘?!?/span>
引《元典章·兵部三·給驛》:“﹝官員﹞到任之后,不幸病故,拋下家屬……仰所在官司取勘,見數應付元去鋪馬車船,仍給行糧,遞送還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