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羅織罪名,蓄意毀謗。
⒈ 羅織罪名,蓄意毀謗。
引《史記·汲鄭列傳》:“而刀筆吏專深文巧詆,陷人於罪。”
《隋書·郎茂傳》:“茂 素與二人不平,因深文巧詆,成其罪狀。”
明 徐渭 《又奉師季先生書》:“近閲所傳,可備參考……而故摘一字一句以售己説,遂至略人全文,則亦深文巧詆而可笑之甚矣!”
⒈ 深文,嚴苛的引用法律條文。巧詆,巧妙的詆毀別人。深文巧詆指巧妙的引用嚴苛的法律,陷人入罪。也作「深文巧劾」。
引《史記·卷一二〇·汲黯傳》:「刀筆吏專深文巧詆,陷人于罪,使不得反其真,以勝為功。」
《明史·卷一六四·左鼎傳》:「小民無知,情貸可也。官吏深文巧詆,與故殺何異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