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接受責(zé)備,承擔(dān)罪責(zé)。
引清 冒襄 《影梅庵憶語》卷一:“凡君受過之處,惟余知之亮之。”《小說選刊》1981年第6期:“‘不,你檢討啥,要開會,我檢討。’ 天恩 見 社霞 代人受過,不好意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