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署名。五代后梁時設崇政院,后唐改稱樞密院,宋代沿置,掌軍事機要、邊防等,為最高國務機關之一。遼代設北樞密院,相當于兵部;南樞密院,相當于吏部;漢人樞密院,管理漢族地區兵馬。元代樞密院掌軍機、邊防、宮廷禁衛等,戰時設行樞密院,掌一方軍政。明代廢止。
⒈ 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名。主管官稱樞密使。 五代、后梁 建崇政院,以崇政使知院事。 后唐莊 宗 同光 元年改為樞密院,以樞密使知院事與宰相共秉朝政,文事出中書,武事出樞密。 宋 代與中書省分掌軍政,號為“二府”。 遼 分置北樞密院(相當兵部)、南樞密院(相當吏部)及 漢 人樞密院(掌 漢 族地區兵馬)。 元 代樞密院主管軍事機密、邊防及宮廷禁衛等事。 明太祖 改置大都督府,樞密院遂廢。參閱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二》、《續文獻通考·職官六》。
⒈ 一種古代官署。掌管國家機要政務。創始于唐中葉,掌出納帝命。宋代與中書省并稱為「兩府」,掌兵權;明初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