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訴說冤情。
引《三國志·魏志·公孫恭傳》“淵 遂自立為 燕王 ……誘呼 鮮卑,侵擾北方” 裴松之 注引 晉 王沉 《魏書》:“臣等聞明君在上,聽政采言,人臣在下,得無隱情,是以因緣訴讓,冒犯愬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