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使法院令狀或訴訟程序生效或執行。
例接受了一張傳票的送達。
英legal service;
⒉ 將物品送到目的地。
英deliver;
⒈ 法律用語。司法機關依一定方式將訴訟文件(如傳票、判決書等)送交訴訟參與人。送達不僅使訴訟有關人員了解文件內容,便于遵照執行;而且在于賦予一定的法律效果。如傳票一經送達,則被送達人即有到庭的義務,不得借故規避。
⒈ 法律上指法院依法定方式,將判決書及訴狀等親自交付或由郵政單位送至訴訟關系人。若不能交付時,會使其具有知悉機會的行為。
⒉ 把東西送到當事人手中。
例如:「收發人員將公文、卷宗送達各專屬單位辦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