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漢代所行稅法之一,對商人、手工業者、高利貸者和車船所征的賦稅。課稅對象為商品或資產,“緡錢”為計稅單位。
⒈ 漢 代所行稅法之一,對商人、手工業者、高利貸者和車船所征的賦稅。課稅對象為商品或資產,“緡錢”為計稅單位。
引《漢書·武帝紀》:“﹝ 元狩 四年﹞初算緡錢。”顏師古 注引 李斐 曰:“緡,絲也,以貫錢也。一貫千錢,出算二十也。”茅盾 《雨天雜寫之一》:“及至‘算緡錢’,一時商人破產者數十萬戶,蓬蓬勃勃的商業資本勢力遂一蹶而不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