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曲藝曲種。流行于上海和江蘇、浙江部分地區。形成于江蘇蘇州。用蘇州方言說唱。清代乾隆年間已經流行。以“說噱彈唱”為主要藝術手段,表演上注意模擬人物的“起腳色”。傳統書目都為長篇,以才子佳人和公案題材為主。
⒈ 一種流行于江蘇南部、上海、浙江的杭、嘉、湖等地區的曲藝。有說有唱,以小三弦、琵琶為主。演出者自彈自唱,有一人、二人和二人以上等組合形式。基本唱腔是上、下句變化反復結構。表演靈活簡便,善用敘事、代言相結合的手法和說、噱、彈、唱的藝術手段描繪故事情節,刻劃人物性格。此種技藝在清代中葉時已相當成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