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三國魏以來尊稱諸王之母為太妃。
⒉ 清代尊封皇帝之祖父或父所遺留的妃、嬪為太妃、太嬪。
⒈ 三國 魏 以來尊稱諸王之母為太妃。
引《晉書·汝南王亮傳》:“太妃,嘗有小疾,祓於 洛水。”《舊唐書·憲宗紀上》:“甲子, 郇王 母 王昭儀 …… 衡王 母 閻昭訓 等,各以其王并為太妃。”
⒉ 清 代尊封皇帝之祖父或父所遺留的妃、嬪為太妃、太嬪。參閱《清通典·嘉禮二》。
引《清史稿·后妃傳一》:“先朝妃、嬪稱太妃、太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