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笤帚。
引明 徐光啟 《農政全書》卷二四:“《集韻》云:‘ 少康 作箕帚。’其用有二:一則編草為之,潔除室內,制則匾短,謂之條帚;一則束篠為之,擁掃庭院,制則叢長,謂之掃帚。”魏鋼焰 《寶地-寶人-寶事》:“李德堂 一邊笑,一邊用條帚給她掃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