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名。宋始置,寓提舉、檢點之意。掌司法、刑獄及河渠等事。金近侍局置提點。明光祿寺尚飲局有提點大使之職。清廢。
⒉ 提醒指點。
⒈ 官名。 宋 始置,寓提舉、檢點之意。掌司法、刑獄及河渠等事。 金 近侍局置提點。 明 光祿寺尚飲局有提點大使之職。 清 廢。參閱《宋史·職官志七》、《續文獻通考·職官六》。
引宋 蘇轍 《龍川別志》卷下:“既而 許公 自 濱 罷,擢提點兩 浙 刑獄。”
《金史·章宗紀四》:“甲寅,以提點尚衣局 完顏燮 為 夏國 生日使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一回:“次日早膳以后,真人、道眾并提點、執事人等,請太尉游山。”
⒉ 提醒指點。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六回:“教導呢,我是不敢説;不過處處都想提點你,好等你知道些世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