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本體和作用。語本《參同契》卷下:“春夏據內體……秋冬當外用。”
⒉ 中國古代哲學亦以“體用”指事物的本體、本質和現象。
⒈ 本體和作用。
引語本《參同契》卷下:“春夏據內體……秋冬當外用。”
唐 元稹 《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策一道》:“是用發懇惻之誠,咨體用之要。”
宋 周必大 《二老堂雜志·告詞用上語》:“制云:朕自東朝之歸,方知南面之樂,宜時懿戚,同此體用。”
嚴復 《原強》:“且一羣一國之成之立,其間體用功能,實無異于生物之一體,大小雖殊,而官治相準。”
⒉ 中國 古代哲學亦以“體用”指事物的本體、本質和現象。
⒈ 哲學上指:(1)? 事物的本質謂之體,事物的功能謂之用。唐·實叉難陀譯(2)? 靜態是體,動態是用。(3)?能發生作用的事物器官謂之體,因事物器官而產生的作用謂之用。
引《大乘起信論》:「能顯示大乘體、相、用故。」
《朱子語類·卷一·太極天地上》:「在陰陽言,則用在陽而體在陰,然動靜無端,陰陽無始,不可分先后。」
《朱子語類·卷一·太極天地上》:「耳便是體,聽便是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