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安南苗民互稱對方之妻。
⒉ 浙江江山一帶稱船婦。參見“同年妹”。
⒈ 古 安南 苗民互稱對方之妻。
引清 戴名世 《紀紅苗事》:“﹝ 紅苗 ﹞稱官曰‘老皇帝’,稱兵曰‘郎’,稱民曰‘客’,相呼為‘同年’,呼其婦曰‘同年嫂’。”
⒉ 浙江 江山 一帶稱船婦。參見“同年妹”。